如學童可於本港接受教育但不符合資格接受「計劃」資助,教育局會為有關學童發出「入學許可書」,學童可憑「入學許可書」註冊並入讀參加「計劃」的幼稚園,惟其家長須按註冊入讀之幼稚園的收費證明書繳付未扣減「計劃」資助前的全額學費。
「註冊證」申請資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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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注意
本校錄取之新生毋須遞交「幼稚園註冊證」。